计划简介:此项目是由国家工信部和国家财政部共同实施。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项目相关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发明专利,获奖日期或专利授权日期应该是近三年的;项目应在产品性能、工艺技术方面有重大突破,知识产权归属清晰,权利义务明确,没有法律纠纷,具有优势互补、强强联合的特点,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条件;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交切实可行、细致严谨、目标明确的项目实施方案。项目近三年内未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。

申报时间:按通知

具体参看:国家工信部网站http://www. miit.gov.cn/

联系方式:市经信委科技质量处687888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