扶持政策: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、合格者,由省知识产权局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颁发“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”证书。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者,由省级财政给予奖励。其所在地市、县(市、区)财政可给予相应的配套奖励。示范有效期为三年,期满后由企业申请,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复核,通过复核的延展三年。 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、合格者,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立的专利申请资助资金、各类专项工作计划,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予以支持。

申报时间:每年上半年

查询网址:市科委网站http://www.njkj. gov.cn/

联系方式:市科委知识产权综合处  6878627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