扶持政策:(1)税收优惠,认定(复审)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,自认定(复审)当年起可依照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称《实施条例》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以下称《税收征管法》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以下称《实施细则》)和《认定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(企业所得税减按15%缴纳)。(2)奖励政策,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按一定要求进行奖励。

申报时间:每年的4月和6月

查询网址:市科委网站http://www.njkj. gov.cn/

联系方式:市科委高新处687862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