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,优化发展环境,日前,我区结合实际,制定出台了《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》。意见规划了民营经济至2017年奋斗目标,明确了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五大领域。主要内容:一是放开民间投资。包括放宽市场主体准入,鼓励民间资本通过项目招商,利用现有载体及“退二进三”闲置厂房、办公楼等载体,改造建设产业园区,发展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。二是推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。包括建立科技资源共享库,成立科技企业联谊会,实施科技创新券计划,建立人才企业首购订购工作机制等。三是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。重点做好民营企业的信息服务和增信服务,开展股权出资出质、动产抵押、商标质押等融资工作,建立区级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配套资金,培育民营企业在区域内新设或重组小额贷款公司、融资性担保公司等。四是引入民间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造。包括通过股权转让、关闭清算、业务转型等方式,加快区国有企业从传统工商业领域退出。分类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造。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以货币、实物、知识产权、土地使用权等多种方式出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造。五是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水平。全区各类产业、科技、人才等专项发展资金向民营企业倾斜。区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分别挂钩重点民营企业,民营投资项目立项提供快速办理通道,成立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,完善公共信用信息、信用信息应用、信用联动监管等多项基本制度等。